1.实现全市就医一卡通和电子病历互通共享。市、县(区)、乡(镇)医疗机构全部建立电子病历数据库,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%以上。
2.建设“医疗、医保、医药”联动平台,医疗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00%覆盖,用药100%覆盖,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。
3.在2个县(区)以上医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。
4.建成网上预约挂号系统,50%以上医院实现预约挂号。实现居民健康远程监测、远程视频会诊等。
主办: 保山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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